適用范圍Scope of use
1.1區、2區IIA~IIC爆炸氣體環境,和/或21區、22區可燃性粉塵場所,
2.強腐蝕氣體環境
3.溫度組別:T1~T6
4.戶內、戶外(IP66)
5.用于化工、煉油、石油開采、海洋石油平臺、油輪、軍工等危險場所。
型號含義Model meaning
第一單元含義
第二單元含義
第三單元含義
第四單元含義
第五單元含義
產品特點Characteristics
1.外殼采用不銹鋼板加工而成,具有耐腐蝕、抗沖擊、外形美觀等優點,
2.增安型外殼,內裝防爆防腐元件(控制按鈕、轉換開關、信號燈、 電位器、 電流表等)和接線端子,元件安裝簡便,導軌式結構,能快速安裝在帶定位的導軌上(保證元件在確定位置上), 方便安裝和檢修;
3.殼體、殼蓋接合處采用耐高溫、抗老化的硅橡膠密封條,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塵性能;
4.緊急停止根據要求可配防誤操作機構和加裝掛鎖(需要時)
5.根據要求可內置不銹鋼合頁,方便安裝和檢修;
6.不銹鋼外露緊固件,可根據要求配金屬手柄(用千低溫環境)和加裝掛鎖。
根據爆炸環境出現的頻率和持續的時間把危險場所劃分為不同的區域。
● 氣體場所分為三個區域:0區、1區和2區:
爆炸性環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可能出現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不太可能出現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現也只是偶爾發生并且短時間存在的場所。通常情況下,“短時間”是指持續時間不多于 2 個小時。
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 20 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1 區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 21 區。